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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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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1年度煤矿安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科技创新基地联合开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煤矿安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日期:2020-09-05浏览:0

按照辽宁省科技厅关于2021年度辽宁省科技计划入库项目申报的有关要求,开始组织实施辽宁省重点科技创新基地—煤矿安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联合开放基金项目计划,现将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资助计划背景

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计划(重点科技创新基地联合开放基金项目)——煤矿安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联合开放基金项目,由辽宁省科技厅和煤科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旨在将重点实验室建成煤矿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活动基地和人才培养基地,促进煤矿安全技术的研究发展和学术交流,吸引国内外优秀科技人才,开展国际和国内合作与学术交流,践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煤矿安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学术介绍详见附件1),将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纳入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统筹管理,面向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开放立项。

二、申报条件与资助范围

申报项目应符合《2021年度煤矿安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科技创新基地联合开放基金项目指南》(详见附件2)的资助范围,项目申请人应具备博士学位或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且具有承担或参与省部级以上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重点联合开放基金项目每年预计立项不超过15项,每项资助强度不超过20万元;研究周期2年;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本基金,且在项目实施周期内同一申请人只能主持1项基金。

三、申报程序与申报时间

2021年辽宁省各类科技计划申报、推荐、论证、立项及过程管理工作依托“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218.60.151.64)进行;项目申请人应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联系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在平台注册一级用户名,经辽宁省科技厅审核后,注册申报人二级用户,方可进入平台申报;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推荐项目的审核把关,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指南以及申请书和附件信息不完整的项目不予支持。

项目申报开始时间为2020年9月4日,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

四、有关要求

1. 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等管理规范,在线填报《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书》,并上传可行性研究报告、预算说明书、前期工作基础证明材料等相关附件。不符合指南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推荐。

2. 项目负责人应起到统筹领导作用,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

3. 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项目负责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一经立项,相关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申请人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按实申报,且应符合申报指南有关要求。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富超  13614013871  024-56613568

E-mail: tianfuchao@cumt.edu.cn

煤矿安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煤安国重)官网:http://www.sklcmst.com/


煤矿安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0年9月4日

附件1.煤矿安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介绍.doc

附件2.2021年度煤矿安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科技创新基地联合开放基金项目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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