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以下简称煤科总院)是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煤科)的直属企业,设有矿业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全面负责中国煤科博士后人才的招收与培养工作。
中国煤科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是我国煤炭工业科技创新的国家队和排头兵,拥有涵盖煤炭行业全专业领域的科技创新体系,致力于煤炭安全绿色智能开发和清洁高效低碳利用,肩负着引领煤炭科技进步的光荣使命。中国煤科拥有省部级以上科研条件平台136个,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4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3个;形成了集基础研究、技术研发、装备研制、工程示范、检测检验、战略智库于一体的科技创新和技术服务体系,发展形成了煤机智能制造、安全技术装备、清洁能源、设计建设、示范工程、新兴产业六大高新技术板块;累计取得7000余项科技成果,攻克了一系列行业重大关键核心技术难题,主导了煤炭行业历次技术革命,推动了我国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
煤科总院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依托于国家、中国煤科重点研究领域开展实用性、前沿性研究工作。根据科研发展规划,全年公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真诚欢迎有识之士报名应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收类型
煤科总院博士后招收类型包括员工博士后、科研博士后、企业博士后。
1.员工博士后:面向国内外高校招收的应届博士毕业生,或进站前提交辞职证明的原在职人员。人事、工资、档案关系需转入煤科总院,在本站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执行员工考勤制度,需要完成规定的科研指标,还要承担纵横向科研课题。
2.科研博士后:面向社会招收具有较高科研素养与能力水平的在职人员。人事、工资、档案关系不需转入煤科总院,每年在站时间不少于6个月,需要完成规定的科研指标与纵向科研研发任务。
3.企业博士后:煤科总院流动站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工作站承担人事管理主体责任,博士后的招收、考核及进出站手续办理等日常管理工作以工作站为主。
02 招收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
2.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 35 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 3 年以内,申请从事第二站及以上的博士后,获博士学位的年限不受限制;
3.本站在职员工不得申请进站;
4.本站自主培养的矿业工程学科博士毕业生不得申请进站;
5.本站不招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6.中国煤科各博士后培养单位招收的应届博士毕业生,未入职的可以申请员工博士后,入职后不得申请进站。
03 招收流程
1.报名
申请者按照《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23年度招收计划表》(附件1),发送《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博士后研究人员报名表》(附件2)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博士后申请—研究方向,如:“博士后申请—地震勘探”。
2.初审
本站将根据《报名表》对报名者进行初审,通知初审合格者与合作导师沟通,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
本站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招聘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参加面试前应提交以下材料:
1)表明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成果证明(如获奖、鉴定、专利证书、博士论文、学术论文等);
2)博士学位证复印件(或通过博士论文的有关证明材料)2份;
3)如申请人为留学博士,还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推荐意见;
4)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恕本站不再退还。
4.进站
通过面试者,本站将通知进站。进站时需提交博士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书原件和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的体检证明。
04 基本待遇
1.工资待遇
博士后在站期间按中国煤科各博士后培养单位同等条件正式职工工资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两金,并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员工博士后出站后优先录用为中国煤科所属单位正式职工。
2. 落户政策
博士后在站期间,其子女在本站单位所在地入园、上小学或初中;出站后留北京工作的博士后,符合博士后人员及随迁人员在京落户管理规定的,本站为其本人及配偶、子女办理落户手续。
3. 职称评定
博士后在站期间,未参加过职称评定的博士后认定为中级职称;博士后出站后,直接认定为研究系列高级职称。
05 咨询方式
联 系 人:刘老师
咨询电话:010-87986498
电子邮件:mkzyyjsy@mail.ccri.ccteg.cn